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5]11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3
实施时间: 2005-1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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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各地反映的所得税业务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字〔2004〕1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厅字〔2004〕17号文件规定,对工商企业征订党报党刊(主要包括《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吉林日报》、《新长征》杂志和各市州党委机关报)捐赠给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的支出视同公益救济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允许按规定比例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二)企业领导(包括内部中层领导)凭合法票据报销的通讯费用允许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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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二条第(五)项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7
实施时间: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