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不再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单位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03]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3-17
实施时间: 2003-3-1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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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手续,改进和完善会计从业资格培训的管理,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市财政局今后不再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定点培训单位,已批准的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定点培训单位即日撤销,天津市财政局财会[1995]11号、财会[1998]31号、财会[2000]7号文件同时废止。今后,凡经我市教委批准并设有财会专业的办学单位,向市财政局备案后,均可承办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各培训单位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市财政局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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