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6]4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20
实施时间: 2006-4-2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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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税收执法文书的重要性。税收执法文书是税务行政执法的主要载体,是保证征纳双方各项权利的行使和各项义务的履行的操作规范,它的完整规范对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并以此为契机,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征管水平和征管质量,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二、《通知》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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