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7]26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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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辽宁省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等及时反馈给省局。
  附件:辽宁省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附件:
  辽宁省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业务的税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来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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