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登记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函[2007]11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9
实施时间: 2007-3-29
失效时间: 2011-8-26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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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规范税务登记,加强户籍管理,严格税源监控,现将税务登记管理中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明确设立税务登记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目前各市都设有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纳税人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可不经过税源管理部门调查即可取得税务登记证件,从而造成个别有特定目的纳税人利用虚假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件,在税源管理部门实地查验工作中,查无下落,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一定困扰。
  管理意见:为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整顿税收秩序,凡到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分别情况处理:纳税人持有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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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6
实施时间:20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