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2007]6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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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前我省按规定已批准的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减免优惠政策,自2007年7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其税收优惠政策按财税[2007]9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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