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7]1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3
实施时间: 2007-7-2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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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税函〔2007〕629号)转发给你们,并相应对省局的相关文件予以清理(见附件)。各级地税机关应依据规定做好相关税种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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