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基建项目前期费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12-2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9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前期费支出行为,建立前期费滚动使用机制,保证前期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我们制定了《基建项目前期费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基建项目前期费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财政局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基建项目前期费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建项目前期费管理,提高前期费安排的合理性和支出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央预算内基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