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十一五”交通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交审发[2005]553号
发文部门: 交通部
发文时间: 2005-11-22
实施时间: 2005-11-22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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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十一五”时期(2006至201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切实搞好“十一五”交通审计工作,全面提升交通审计工作水平,促进交通审计工作更好地为交通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交通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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