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撤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改设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7]95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7-9-7
实施时间: 2007-9-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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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撤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改设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请示》(粤国税发〔2007〕1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4〕125号)精神,同意撤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改设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机构级别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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