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藏国税发[2006]84号文件的更正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函[2006]86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3
实施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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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由于工作疏忽,《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藏国税发[2006]84号)有几处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第一部分“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第10个文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国税函[2003]116号)继续有效。
  二、第一部分“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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