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国家《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价费[2002]1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1-8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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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局:
  为规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促进我省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计价格[2000]47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联席会议《议事纪要》(199)期的决定精神及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通知如下 :
  第一条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坚持以建为主,确因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按规定的许可条件,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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