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和减免审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5]11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5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12-12-31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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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为我省加强水利建设、加快水利基础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是积极贯彻省财政厅党组提出的“三个三”工作要求,优化地税收入结构,不断增强政府可用财力的重要体现。全省各级财政、地税部门应充分认识征好、管好、用好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重要意义。
  为加强我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规范减免审批,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减免审批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一、计征依据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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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综[2012]130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12-27
实施时间: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