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岗位责任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07]27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7-9-5
实施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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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秘书处所属各部门:
  为了适应工作需要而决定的人事任免和岗位轮换,使原设立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现将新修订后的秘书处岗位责任制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同时废止。
  附件:秘书处岗位职责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司,中注协、中评协、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市委统战部、市社团办、市人才中心、市总工会,市财政局人教处、党办、工会、会计处、企业处、监督检查处、法制处、各位局领导,各位会长、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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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秘书处岗位职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