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农[2007]4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16
实施时间: 2007-10-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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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财政局:
  现将《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十月十六日
上海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资金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上海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产业化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是指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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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xls    
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资金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