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对集体、私营企业财产损失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1997]42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9-17
实施时间: 1998-1-1
失效时间: 2005-9-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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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完善、规范集、私营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管理,市局制定了《关于对集体、私营企业财产损失的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对集体私营企业财产损失的审批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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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企[2005]519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5-12-22
实施时间:2005-9-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四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21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13
实施时间:200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