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1998]7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1998-8-26
实施时间: 1998-8-2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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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民政部原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职能划归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50号)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了农村社会保险司,负责全国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鉴于目前省级以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仍由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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