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3]8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
实施时间: 2003-6-2
失效时间: 2009-1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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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进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若干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随军家属有关税收政策执行口径问题
  (一)武警部队随军家属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84号)(以下简称《通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通知》第二条的“个体经营”是指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私营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优惠范围之内。
  (三)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限计算方法: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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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停止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16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3
实施时间: 20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