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5]5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18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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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2005]8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要以契税征收为把手,发挥契税征收窗口关键环节作用。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将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信息,及时传递至本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属的主管税务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属本局管辖的,应将相关信息统一交由本局纳税评估部门,由评估部门将信息传递至该企业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评估部门,再由评估部门转至主管税务所。主管税务所接到相关信息后应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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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文中关于“城市房地产税”的内容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