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5]4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9
实施时间: 2005-3-9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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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西昌卷烟厂等2户企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5]132号),对你市成都卷烟厂生产的“五牛”(硬盒黄)、“神驹”(硬盒红)华夏牌号的卷烟,自2005年2月1日起按以下核定的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征收消费税。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成都卷烟厂 五牛(硬盒黄) 25×(62+22)全包装 17.70
  成都卷烟厂 神驹(硬盒红)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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