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7]8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6
实施时间: 2007-3-26
法规类型: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9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28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入学习和领会《意见》精神。《意见》围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目前行政复议工作中需要加强的各个环节等提出了九个方面共二十条意见,进一步明确税务行政复议是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和主要渠道,以及下一步在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应当改进和提高的问题。各级税务行政复议机构要深入学习和领会《意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各项要求。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高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