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7]5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8
实施时间: 2007-3-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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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凉山、眉山、达州、南充、巴中、广安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关于辖属营销服务部统一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川太保产[2006]22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财务核算到中心支公司,各营销服务部实行报账制不单独核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226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涉税事项集中至各中心支公司统一办理,其辖属6家市州营销服务部由四川分公司本部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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