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发文文号: 鲁人办发[2007]18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发文时间: 2007-10-10
实施时间: 2007-10-10
法规类型: 会计资格考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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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济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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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doc    
附件2: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doc    
附件之附件1: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表.doc    
附件之附件2: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