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9-28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6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定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保险精算监管制度,规范保险公司内部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