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维修发票版面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7]21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7
实施时间: 2007-7-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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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部分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较小,万元版机动车维修发票可开具的最大金额远远超出了这部分纳税人的月销售收入,为适应日常征管工作的需要,现就机动车维修发票的版面问题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市(州)机动车维修发票》(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发票》)增加百元版,万元版仍保留。
  二、《机动车维修发票》百元版为一式四联手工票,仍由各市、州局监制,规格为190mm×105mm=40K(票样附后),采用海门市复写纸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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