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7]25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0
实施时间: 2007-8-20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2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核查工作。退税、法规、稽查、征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和时限,认真核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涉税违法行为。
  二、省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