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奔月科技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6]19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23
实施时间: 2006-8-23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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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成都、德阳、绵阳、乐山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成都奔月科技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首次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请示。经审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批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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