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4]2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20
实施时间: 2004-2-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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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认定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认定工作(以下称认定工作)是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通力协作,确保认定工作按时完成。同时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特别是个别企业认定划定行业有困难的,要掌握好政策尺度;划出认定范围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以免影响整体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各市、地局要统一印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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