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新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字[2007]15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9-17
实施时间: 2007-9-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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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落实《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等七部局[2004]第5号令)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省政府第151号令),加快在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设立浙江省建设新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专项资金1160万元,分三年实施,用于补助和引导新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络服务体系建设。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现将《浙江省建设新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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