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预发[2007]4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8-10
实施时间: 2007-8-10
失效时间: 2016-6-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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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政部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 (财预〔2006〕406号)以及省政府领导对2008年省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批示精神,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和征求省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部对预算管理办法的重大调整,我们对《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两个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2. 《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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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鄂财预规[2016]1号
发文部门: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6-6-14
实施时间:201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