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34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19
实施时间: 2007-9-19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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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江苏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申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的请示》(盐国税发「2007」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苏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由韩国现代摩比斯(株式会社)于2002年5月在盐城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原注册资本260万美金,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生产汽车制动总成、驱动桥总成、变速器、发动机、车灯等产品,主要为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配套产品。经2004年、2005年两次增资,截止2005年底,公司注册资本达到808万美元。2006年3月经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苏外经贸资[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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