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7]28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26
实施时间: 2007-9-26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56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精神,省局对省局机关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53件
  1、《关于印发税收法制工作制度和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文书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