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政管字[2006]2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事局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6-2-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7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1月7日第二十二次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2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原《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京财行〔2003〕2082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