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代售工作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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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近日,市局接到反映,有些印花税票代售单位在网站或宣传材料中以政府奖励的名义吸揽客户,违规操作,争抢税源,扰乱了正常的纳税秩序。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管,规范印花税代售工作,现对印花税代售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关于 “代售户所领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及我市财政体制将印花税归属为区县级收入的规定,印花税票代售单位必须在本区、县属地范围内代售,凡需转到其他地区销售的,必须向地方税务机关备案。
  二、根据《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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