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劳社局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卫生局
发文时间: 2007-5-23
实施时间: 2007-5-23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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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天津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和国家四部委《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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