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发文文号: 津政令2007年第11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7-4
实施时间: 2007-7-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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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关于修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07年6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七年七月四日
        关于修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企业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职工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企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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