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1号
发文文号: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07-2-14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新会计准则备忘录 财会、审计、税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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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特别提示:本备忘录不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准则、规章和规则的补充解释,仅为上市公司做好新旧会计准则衔接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
  
  “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协调小组”针对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过程中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以下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形成结论性意见,请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一、上市公司跨年度发生的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交易时如何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如果上述交易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在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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