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变更税种预算分配比例操作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6]53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9
实施时间: 2006-12-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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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和收入征缴及入库等具体问题的通知》(晋财预〔2006〕126号)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综合征管软件系统预算分配比例信息变更维护及年终会统数据结转事项的紧急通知》(晋国税函〔2006〕512号)精神,现就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变更税种预算分配比例的操作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操作岗位
  变更纳税人的税种预算分配比例,在综合征管软件中需要修改税种登记信息、委托代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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