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及诉讼事项报备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会协[2002]3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2-4-23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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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对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及诉讼事项报备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会。
  附件:《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及诉讼事项报备制度(试行)》
  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抄送:中注协、省财政厅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及诉讼事项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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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事务所业务报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