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财资[2007]10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6-26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7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主管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为了规范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3338671)。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