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宣传文化站项目工程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教[2002]2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7-26
实施时间: 2002-7-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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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财政局、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化局(文体局):
  为加强对我区基层公共基础设施乡镇宣传文化站项目工程(以下简称“乡镇宣传文化站项目工程”)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乡镇宣传文化站项目建设按项目规划完成,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38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关于2002年广西乡镇宣传文化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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