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确保实现法定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教[2004]8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11-22
实施时间: 2004-11-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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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近年来,我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教育投入的规定,科学安排财政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较好地保证了预算内教育经费依法增长。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依法增长,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预算内教育经费安排工作,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确保实现法定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04]146号),现结合我区的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和&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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