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办发[2005]10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1-18
实施时间: 2005-1-1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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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我市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企业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管理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股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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