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发文文号: 闽常[2007]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发文时间: 2007-6-1
实施时间: 2007-10-1
法规类型: 会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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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不得私设会计账簿。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和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四条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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