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税及附加实行先征后退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1]33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5
实施时间: 2001-11-5
失效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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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渝地税发[2000]102号文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行“先征后退”其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是否同样享受“先征后退”的政策作了规定,但对执行该项政策的范围未作明确。为规范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由地税部门“先征后退”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94]财预字第55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税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重财预[1994]第298号文之规定,对执行该政策的范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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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地税发[2007]19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