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发[2007]39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1
实施时间: 2007-3-2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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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及其分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3月20日省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征收管理,保障基金收入,根据《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以下简称已缴证明)是指在原煤销售、转化过程中,随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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