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7]18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3
实施时间: 2007-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53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江西省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三日

附:江西省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纳税人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评估,进一步强化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4号)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