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6]9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31
实施时间: 2006-7-3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8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全面推进,各级地方税务机关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使我省个体税收征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着对核定定额标准和方法不统一、不规范,核定定额缺乏科学依据,地区之间、地区内各征收单位之间、征收单位内各管理区域之间、甚至同一区域内同类纳税户之间出现定额高低不一,税收负担不尽一致的现象。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已经成为社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