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7]16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31
实施时间: 2007-7-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5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要按照《意见》要求确定重大案件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查结案件,适时进行奖惩。要进一步规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严格案件管理,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案件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