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简化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3]10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21
实施时间: 2003-10-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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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为了科学地运用企业所得税调节手段,充分发挥其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职能作用,经研究,省局决定在二OO二年改革和简化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和简化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文件规定,取消下列企业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
  1.对纳税人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标准调整的审批;
  2.对纳税人上交的各类基金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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